【热点关注】离婚的完整流程!这些你应该提前知道!
来源: | 文章作者:华沛德权 | 发布时间:2022-02-21 | 300 次浏览 | 分享到:

ATTENTION


自古道

宁拆一座庙
不毁一桩婚
但是现实生活中
遇到不匹配的婚姻
无论怎么磨合
都无法修得正果
必要时还是要一别两宽
及时止损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诉讼离婚


1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自己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

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自己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

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

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自己到庭参诉。


5

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 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自己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 经调解后,他同意自己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自己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 经调解后,自己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

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若一方涉嫌重婚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遭受家暴建议报警,报警记录可作为证据)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需要提供赌博、吸毒的证据)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提供因感情不合分居的证明)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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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属于夫妻任何一方所拥有的权利,但在实施此权利时也需要有合法的证据还有证明材料,只有获得法院的受理,那么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的受理保护,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直接走协议的方式来解除婚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