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只有转账凭证怎么办?
来源: | 文章作者:华沛德权 | 发布时间:2024-11-09 | 283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时候,我们出于信任借钱给朋友,却因为相信对方而没有写借条,只留下转账记录。面对朋友拖延还款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光有转账记录,能否帮助我们讨回公道?

 

一、如何认定借款关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要认定借款关系,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两个要素:

 

1、借贷合意:即双方均有借款的意愿,并达成了一致的借款协议。这种合意可以通过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形式体现,但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口头协议时的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来证明。

2、资金实际交付:即借款人已经收到了出借人提供的资金。这一点通常可以通过转账凭证来证明。转账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截图等,是证明资金实际交付的重要证据,即便没有借条,转账凭证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二、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出借人负有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且借款已实际交付。转账记录在法律上是被承认可以作为正式的法律证据存在的,但作为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虽然转账记录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的事实,但这并不能绝对排除双方之间可能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可能性,因为转账行为可广泛适用于多种法律关系之中,诸如商品买卖、房屋租赁、投资合作等情形均可能涉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改)第十六条,若原告仅凭转账凭证提起诉讼,被告若抗辩称该转账为偿还其他债务,需提供证据支持其主张;若被告证据不足,原告无需进一步证明。

 

三、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怎么办?

 

为了预防纠纷,建议在发生借贷关系时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或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并保留详细的交易记录和聊天记录。这样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在发生纠纷时有足够的证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初步举证责任:原告需要提供转账记录作为初步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如果原告提供了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法院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2、被告的抗辩:如果被告否认借贷关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收到的款项是其他类型的款项,否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3、证据的综合考量: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双方以往的交易材料等,来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四、预防纠纷的建议

 

1、为了预防纠纷,建议在发生借贷关系时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或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并保留详细的交易记录和聊天记录。这样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在发生纠纷时有足够的证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作为庭审证据的注意事项

能够证明所举示的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使用人为案件当事人。一般而言,经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通常可以与当事人相对应。但微信账号一般通过手机号注册,大部分账户未进行实名认证,其单独作为证据认定为当事人使用的证明力不足,需要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作为电子证据时需重点审查其真实性。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九十三条的标准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要求电子证据形式完整,且能够提交证据原件,否则证据真实性存疑。故应当及时保留重要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不得随意删除,也不得在诉讼中仅举示于己有利的片段。当事人提交的电子证据尤其是聊天记录等易删减内容,原则上应当符合《规定》第九十四条的标准要求,起诉前即对电子证据进行公证或由第三方平台提供或确认。

 

电子证据应当辅助以电话录音、短信催款、借条等其他证据,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时做好内容备注,对方未还款时及时催收,催收时明确欠款金额,完整保留相关证据。

 

友情和信任宝贵无比,理性谨慎处理金钱往来,是稳固友情的基石。面对借贷纠纷,应冷静分析,迅速行动,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或大意,让友情陷入无法挽回的僵局。